牡丹亭记题词

牡丹亭记题词

  天下女子有情,宁有如杜丽娘者乎!梦其人即病,病即弥连,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。死三年矣,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。如丽娘者,乃可谓之有情人耳。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。生者可以死,死可以生。生而不可与死,死而不可复生者,皆非情之至也。梦中之情,何必非真,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?必因荐枕而成亲,待挂冠而为密者,皆形骸之论也。

  传杜太守事者,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、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。予稍为更而演之。至于杜守收考柳生,亦如汉睢阳王收考谈生也。

  嗟夫,人世之事,非人世所可尽。自非通人,恒以理相格耳。第云理之所必无,安知情之所必有邪!

  《牡丹亭记题词》译文

  天下多情女子,难道还有像杜丽娘那样的吗?梦见那位情人就得病,一病就久病不愈,以至亲手描绘自己的画像传于世以后就死了。死去三年了,又能在冥冥之中寻求到所梦的人而复生。像杜丽娘这样,才可以称得上是多情的人了。她的情在不知不觉中激发起来,而且越来越深,活着时可以为情而死,死了又可以为情而生。活着不愿为情而死,死而不能复生的,都不能算是感情的极点啊。梦中产生的情,为什么一定不是真的呢,天下难道还缺少这样的梦中之人吗?一定要挨到男女同席了才算是成亲,等到挂冠辞官后才感觉安全的,都是只看事情表面的说法啊。

  记述杜太守事迹的故事,模仿了晋代武都太守李仲文、广州太守冯孝将儿女恋爱的传说。我稍加改动而写成了这个剧本。至于杜太守拘押拷打柳梦梅,也就象汉代睢阳王拘押拷打谈生了。

  唉,人世的事情,不是人世所能理解透彻的。自己不是学问贯通古今的人,所以常常用“理”去加以推究了。只是一味强调(杜丽娘死而复生与柳梦梅结合的事)从理的角度看一定没有,又怎么知道从情的角度看一定存在呢?

  《牡丹亭记题词》注释

  牡丹亭:是汤显祖剧作,讲述杜丽娘与柳梦梅生死不渝的爱情故事。题词:汤显祖为自己和别人传奇所作的序都称之为“题词”。

  宁:岂。杜丽娘:《牡丹亭》中人物,南安太守杜宝的女儿。渴望理想的爱情生活,梦中与书生柳梦梅结合,经过生死不渝的斗争,终成夫妇。

  梦其人即病:《牡丹亭》第十出《惊梦》,写杜丽娘至后花园游春,困倦而睡,梦中遇见书生柳梦梅。归后寝食悠悠,伤春成病。

  弥连:即“弥留”。病重难愈。《牡丹亭》第十八出《诊祟》旦白:“我自春游一梦,卧病至今。”

  手画形容:《牡丹亭》第十四出《写真》,杜丽娘自知病将不起。取素绢、丹青,描绘自己的画像。形容,形体容貌。

  溟莫:冥间、阴间。溟,通“冥”。莫,通“暮”。冥暮,昏暗貌。

  荐枕:即荐枕席。女子侍寝。

  挂冠:辞官。密:安,平安。

  形骸之论:指只见表面而未及实质的看法。形骸,形体躯壳。

  传杜太守事者:指明何大抡《燕居笔记》卷九所收话本《杜丽娘慕色还魂记》。《牡丹亭》本事即出自此记。

  李仲文儿女事:《搜神后记》卷四载,晋时武都太守李仲文在郡丧女,葬郡城北。张世之代理郡守,其子子长夜梦一女,自言是“前府君女,不幸早亡”,遂相互欢合。后李仲文见亡女一履在子长床上,命人发冢,见女体已生肉,姿颜如故。女因不得复生,托梦子长,涕泣而别。冯孝将儿女事:《法苑珠林》《异苑》等,载东晋广州太守冯孝将之子马子夜梦一女子十八九岁,自称是北海太守徐玄方之女,为鬼冤杀,更生应为其妻。马子祭坟开棺,见女尸完好,抱置帐中,一年后恢复如常人,遂结为夫妇。

  杜守收考柳生:事见《牡丹亭》第五十三出《硬拷》。杜太守以为柳梦梅是盗墓贼,将他拷问吊打。考,同“拷”。

  汉睢阳王收考谈生:见《搜神记》卷十六。汉时,谈生年四十未娶,夜半读书,见一十五六岁女子前来,与为夫妻,嘱谈三年以后方可用火照之。二年后,已有一儿,谈不能忍,伺女子寝后,照视之,见其腰以上生肉,腰以下只有枯骨。女醒,涕泣而曰:“与君大义永离。”以一珠袍赠之。后珠袍为睢阳王家买去,以为有人发冢,取拷谈生。谈生以实对,王不信。发棺视之,乃召谈生为婿。

  通人:学识渊博、贯通古今的人。

  格:推究。

  第:只。

  《牡丹亭记题词》赏析

  《牡丹亭记题词》是明代文学家汤显祖创作的一篇散文。首段剖析了杜丽娘形象的精神实质,并提示读者和观众,切不可仅作皮相的理解;第二段叙述《牡丹亭》故事的蓝本及源流;末段提出“情”与“理”的矛盾对立,表露出鲜明的倾向。全文层次井然,娓娓道来,文章以小品的笔调阐发观点,活泼生动,更觉情真意切。

  它通过女主角杜丽娘与柳梦梅生死离合的爱情故事,热情歌颂了杜丽娘的至情,歌颂了反道学、反礼教,追求爱情自由的斗争精神。文中强调情的神奇作用,并以“情”驳“理”,表现了作者新的思想观点。

  汤显祖之所以被明末自命为卫道士的夫子们恨之入骨,视之为毒蛇猛兽者非它,端为《牡丹亭》一剧耳。所以直到清代,还有些笔记,说亲眼看到汤显祖因《牡丹亭记》败坏礼教而在阴曹地府下油锅上刀山。

  那些连篇鬼话,无非证明汤显祖罪该万死。在理论上驳他不倒,也无权下一道禁演停演的法令,“革命”的大字报此时尚未发明,就只好出此下策了。明知没有人置信,除此之外,再也想不出别的高明办法,就这样胡乱说一通。可恶固然可恶,却也可怜。在汤显祖写《牡丹亭记》之前,他的诗文和奏疏已经捅了不少乱子了。现在居然仍旧不肯安分守己,在世俗的眼光中,原是无法理解的。看来,汤显祖对这个题材,对这个主题,对这个“一生爱好是天然”的杜丽娘,在感情上已经爱之甚深,到了自己无法控制的程度了。一旦到了他在这篇题词中所说的“情不知所起,一往而深,生者可以死,死可以生”的程度,要他放下笔来,那是不可能的了。

  汤显祖既写了《牡丹亭记》,深恐别人予以曲解,因此又写题词。题词公开宣称:“自非通人,恒以理相格耳。第云理之所必无,安知情之所必有邪!”这就是为《牡丹亭记》一个剧本作辩护,矛头所指是为一切“恒以理相格”的“通人”,所树的对立面是一大群人“梦中之情,何必非真”。这是汤显祖的快人快语。任何卫道君子,要在梦中绝对排除七情六欲的干扰也是困难的。曹操、秦桧之类也难免有冤魂向之索命的梦,这原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古人对心理学虽缺乏研究,“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”还是说出了一些道理的作者在剧本中,也写了一个“以理相格”的通人,名叫陈最良,是杜丽娘的塾师。所不同者,这是一个可怜的小人物,道貌岸然的伪装还有一定的限度,不像汤显祖在政治生涯、文艺生涯所遇到的那些通人那样面目狰狞罢了。

  《牡丹亭记题词》和《牡丹亭记》都是中国古代文化遗产中的瑰宝,都闪耀着“资本主义萌芽时代”的对于人的价值重新认识的思想光辉,和西方的莎士比亚的剧作的人文主义思想东西互为映衬,不约而同,堪称奇迹。可悲的是,所谓“资本主义萌芽时代”随着明末阶级矛盾、民族矛盾的尖锐化所导致的明代的灭亡而夭折了。人们所能做的,无非是围绕着“生者可以死,死可以生”作些文字游戏般的诠释而已。如此等等。当然,也正因为如此,汤显祖也就显得格外伟大。杜丽娘成了“有情人”的典型,也造就了无数扮杜丽娘的表演艺术家。个别的杜丽娘在“梦”中相会的也许是外国的柳梦梅,这不能要求汤显祖负责的。因为不演戏,不扮杜丽娘的女性,也会做这种梦的。

  《牡丹亭记题词》创作背景

  汤显祖的剧作《牡丹亭》,完成于万历二十六年(1598),即从遂昌辞官归还临川后不久。《牡丹亭》以杜丽娘与柳梦梅生死不渝的爱情为线索,塑造了为追求幸福爱情“生者可以死,死可以生”的形象;作者歌颂具有天下之至情的杜丽娘,并以“梦中之情,何必非真”一语,肯定了这种虚构的理想王国,以及青年男女对于传统礼教的大胆反抗,从而使全剧洋溢着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。此文当亦作于此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