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至

客至

  舍南舍北皆春水,但见群鸥日日来。

  花径不曾缘客扫,蓬门今始为君开。

  盘飧市远无兼味,樽酒家贫只旧醅。

  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呼取尽余杯。

  《客至》译文

  草堂的南北绿水缭绕、春意荡漾,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。

  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没有因为迎客而打扫,只是为了你的到来,我家草门首次打开。

  离集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,家境贫寒只有陈酒浊酒招待。

  如肯与邻家老翁举杯一起对饮,那我就隔着篱笆将他唤来。

  《客至》注释

  客至:客指崔明府,杜甫在题后自注:“喜崔明府相过”。明府,唐人对县令的称呼。相过,即探望、相访。

  舍:指家。

  但见:只见。此句意为平时交游很少,只有鸥鸟不嫌弃能与之相亲。

  花径:长满花草的小路。

  蓬门:用蓬草编成的门户,以示房子的简陋。

  市远:离市集远。兼味:多种美味佳肴。无兼味,谦言菜少。

  樽:酒器。旧醅:隔年的陈酒。樽酒句:古人好饮新酒,杜甫以家贫无新酒感到歉意。

  肯:能否允许,这是向客人征询。

  余杯:余下来的酒。

  《客至》鉴赏

  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纪事诗,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。作者自注:“喜崔明府相过”,可见诗题中的“客”,即指崔明府。其具体情况不详,杜甫母亲姓崔,有人认为,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。“明府”,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。相“过”,即探望、相访。

  首联先从户外的景色着笔,点明客人来访的时间、地点和来访前夕作者的心境。“舍南舍北皆春水”,把绿水缭绕、春意荡漾的环境表现得十分秀丽可爱。这就是临江近水的成都草堂。“皆”字暗示出春江水势涨溢的情景,给人以江波浩渺、茫茫一片之感。群鸥,在古人笔下常常作水边隐士的伴侣,它们“日日”到来,点出环境清幽僻静,为作者的生活增添了隐逸的色彩。“但见”,含弦外之音:群鸥固然可爱,而不见其他的来访者,不是也过于单调么!作者就这样寓情于景,表现了他在闲逸的江村中的寂寞心情。这就为贯串全诗的喜客心情,巧妙地作了铺垫。

  颔联把笔触转向庭院,引出“客至”。作者采用与客谈话的口吻,增强了宾主接谈的生活实感。上句说,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,还没有因为迎客打扫过。下句说,一向紧闭的家门,今天才第一次为你崔明府打开。寂寞之中,佳客临门,一向闲适恬淡的主人不由得喜出望外。这两句,前后映衬,情韵深厚。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,还有主人不轻易延客意,今日“君”来,益见两人交情之深厚,使后面的酣畅欢快有了着落。后句的“今始为”又使前句之意显得更为超脱,补足了首联两句。

  颈联实写待客。作者舍弃了其他情节,专拈出最能显示宾主情份的生活场景,重笔浓墨,着意描画。“盘飧市远无兼味,樽酒家贫只旧醅”,仿佛看到作者迎客就餐、频频劝饮的情景,听到作者抱歉酒菜欠丰盛的话语:远离街市买东西真不方便,菜肴很简单,买不起高贵的酒,只好用家酿的陈酒,请随便进用吧!家常话语听来十分亲切,很容易从中感受到主人竭诚尽意的盛情和力不从心的歉仄,也可以体会到主客之间真诚相待的深厚情谊。字里行间充满了款曲相通的融洽气氛。

  “客至”之情到此似已写足,如果再从正面描写欢悦的场面,显然露而无味,然而诗人却巧妙地以“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呼取尽馀杯”作结,把席间的气氛推向更热烈的高潮。诗人高声呼喊着,请邻翁共饮作陪。这一细节描写,细腻逼真。可以想见,两位挚友真是越喝酒意越浓,越喝兴致越高,兴奋、欢快,气氛相当热烈。就写法而言,结尾两句真可谓峰回路转,别开境界。

  刘克庄说此诗是戏效元白体。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,这是从风格角度反讲的。简而言之,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。综观全诗,语势流畅,除“盘飧”“兼味”“樽酒”之外,其余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,尤其是尾联虚字“肯与”和俗语“呼取”的运用,足当“戏效元白体”之评。另外,诗用第一人称,表达质朴流畅,自然亲切,与内容非常协调,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,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。

  杜甫《宾至》《有客》《过客相寻》等诗中,都写到待客吃饭,但表情达意各不相同。在《宾至》中,作者对来客敬而远之,写到吃饭,只用“百年粗粝腐儒餐”一笔带过;在《有客》和《过客相寻》中说,“自锄稀菜甲,小摘为情亲”、“挂壁移筐果,呼儿问煮鱼”,表现出待客亲切、礼貌,但又不够隆重、热烈,都只用一两句诗交代,而且没有提到饮酒。反转来再看《客至》中的待客描写,却不惜以半首诗的篇幅,具体展现了酒菜款待的场面,还出人料想地突出了邀邻助兴的细节,写得那样情彩细腻,语态传神,表现了诚挚、真率的友情。这首诗,把门前景,家常话,身边情,编织成富有情趣的生活场景,显示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。

  《客至》评价

  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。前两联写客至,有空谷足音之喜,后两联写待客,见村家真率之情。篇首以“群鸥”引兴,篇尾以“邻翁”陪结。在结构上,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。从空间上看,从外到内,由大到小;从时间上看,则写了迎客、待客的全过程。衔接自然,浑然一体。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,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。这两句又有“兴”的意味:用“春水”、“群鸥”意象,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,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。

  刘克庄《后村诗话》说:“此篇若戏效元白体者。”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,那么从什么角度什么意义上讲,《客至》“戏效元白体”呢?简而言之,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。综观全诗,语势流畅,除“盘飧”、“兼味”、“樽酒”之外,其馀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,尤其是尾联虚字(“肯与”)和俗语(“呼取”)的运用,足当“戏效元白体”之评。另外,诗用第一人称,表达质朴流畅,自然亲切,与内容非常协调,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,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,难怪刘克庄说它是戏效元白体。

  《客至》创作背景

  此诗是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春天,杜甫五十岁时,在成都草堂所作。杜甫在历尽颠沛流离之后,终于结束了长期漂泊的生涯,在成都西郊浣花溪头盖了一座草堂,暂时定居下来了。安居成都草堂后不久,客人来访时作了这首诗。